关于完善“共享阳光欢乐”短视频竞赛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8 15:47:03 作者:快乐年华 阅读:2646

    为推动和促进“共享阳光欢乐”短视频竞赛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对活动的有关措施进行如下修改和补充完善。

    1.成立短视频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统筹。主任:欧茂林,副主任:刘建林、张发明、梁  华,委员:程理泽、许江涛、罗  茜、陈重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罗  茜。

    2.增加协办单位。傣叶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重庆营运中心、印象重庆网为竞赛的协办单位。

    3.延长竞赛时间。根据市老团联将于10底前举行“欢庆党的二十大 庆祝建团百周年”文艺演出的安排,为便于老团干短视频爱好者们运用短视频多角度地反映这次演出的有关情况,及更充分地展示老团干组织和个人的风采,特将竞赛结束时间从1031日延长至1130日止,其后有关事项相应顺延。

    4.增加奖励数量。将银奖数量由5项增加至10项,将铜奖数量由10项增加至20项。

    5.建立竞赛交流群。建立“共享阳光欢乐”短视频竞赛交流微信群,该群成员有:市老团联领导、市团商会有关人员、有团商分会的市老团联分会会长、团商分会会长,市团商会和有团商分会的市老团联分会的短视频爱好者,爱好者未进群的可以邀请进入。该微信群采取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适时交流竞赛期间的有关问题,横向交流短视频摄制经验。

    6.加强实践指导。国庆节长假结束后,将开展一次短视频的现场实践与指导活动。同时,请短视频爱好者们事前认真观看群里转发的,由专业团队摄制的反映北碚山火扑灭最后八小时紧张时刻的《八小时》视频(时长828秒),届时交流观感。促进短视频参赛质量的提高。

    7.创造条件,为爱好者短视频拍摄增加机会。竞赛承办方将在竞赛期间适时开展有关体验等活动,为短视频爱好者参赛增加拍摄机会。

    8.加强企业合作。各团商分会企业之间可以利用这次竞赛契机和“心云通+”平台,优势互补,加强合作,共同发展。

    9.“共享阳光欢乐”短视频竞赛是否在更大范围内开展,待这次竞赛结束后,进行总结评估,再行决定。

 

 

     重庆市老共青团工作者联合会团商会

     重庆市老共青团工作者联合会卫生分会

     重庆市老共青团工作者联合会团商会卫生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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